摘要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規定,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按照國際慣例一般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,那么,何為要區分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?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有什么區別?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的區別、政策依據、稅率如下。 (1)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區別如下: 一 、成立方式不同 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一國法律、法規在該國境內成立,或者實際管理機構、總機構在該國境內的企業!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所稱的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、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、或者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。例如,在我國注冊成立的沃爾瑪(中國)公司,通用汽車(中國)公司,就是我國的居民企業;在英國、百慕大群島等國家和地區注冊的公司,但實際管理機構在我國境內,也是我國的居民企業。上述企業應就其來源于我國境內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。 非居民企業:是指依照外國(地區)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,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、場所的,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、場所,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。如在他國成立且管理機構在該國,但是在中國有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為非居民企業。例如,在我國設立的代表處及其他分支機構等外國企業。 二 、征稅對象不同 居民企業的征稅對象為企業在中國境內、境外所得; 非居民管理企業的征稅對象僅限于企業在中國境內的所得。 三 、征收稅率不一樣 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是25%,對于符合稅收減免政策的小微企業額,按20%的稅率征收所得稅;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,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;非居民企業適用稅率為20%,現減按10%的優惠稅率或協定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 (2)政策依據:中華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條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。 本法所稱居民企業,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,或者依照外國(地區)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。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,是指依照外國(地區)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,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、場所的,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、場所,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。 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、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。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、場所的,應當就其所設機構、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,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、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,繳納企業所得稅。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、場所的,或者雖設立機構、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、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,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。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%。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,適用稅率為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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